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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機會透過您的票選,獲得獎項之外。
 
投票的妳/ 你,一樣亦有大獎等著喔!
 
活動期間

2011/06/01~2011/06/30 23:59

票選辦法

1. 於活動期間,以痞客邦會員帳號登入投票。

2. 單一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三票,每日不可重複投予單一作品。

注意事項

1. 請確認註冊PIXNET痞客邦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。PIXNET痞客邦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
2. 參加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
3. 參加者之參加內容,如不符合活動辦法之規範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
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
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6. 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活動。

7. 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參加此活動視同同意將個人基本資料提供予主辦單位使用,該資料僅供此次活動贈獎使用。

8. 活動贈品及贈品使用方式皆以實物為主,圖片僅供參考,並不得挑選或轉讓。

9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
10.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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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a20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